低保户优惠政策
2021/7/29 点击:
继续实施市区低收入居民用水户的优惠水价政策。对市水投集团供水范围并经市民政局核定的低收入群众用水户,用水量在 15m 3/月·户及以内的按 1.00 元/m 3 计收水费,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(1.88 元/m 3)计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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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实施市区低收入居民用水户的优惠水价政策。对市水投集团供水范围并经市民政局核定的低收入群众用水户,用水量在 15m 3/月·户及以内的按 1.00 元/m 3 计收水费,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(1.88 元/m 3)计收。